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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5/5页)
警方最精良的技侦装备,已经被逼到悬崖边,除了拼尽全力,别无选择。 ??经过五个半小时的彻查,收获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证据:使用过的年轻女性的外衣三套,睡衣五件,内裤七条,鞋子三双,女性化妆品及洗漱用品一套。这些物品都是名牌货,价格不菲,显然不是许家保姆能够消费得起的,而且许卫东夫妻分居多年,那么,这些物品能够证明许家曾有年轻女性多次留宿。可是也仅此而已。许卫东六十多岁,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富足,社会地位高,找一个或几个情人甚至离婚另娶,都算不上什么大错,何况许卫东完全可以辩解这些物品是亲友家的女孩子留下来的。 ??在卫生间里找到了几根女性的长发,略弯曲,染成黄褐色,与被害人孙宝宝的头发外观相近。几间卧室里的床铺收拾得干干净净,床罩、枕套和被褥都一尘不染,没有任何微量痕迹。室内的地板、墙壁上,未发现液体残留。不过,在用紫外灯扫描客厅里的暗灰色布艺沙发时,发现一块直径约两厘米的银白色荧光光斑,边缘呈紫蓝色。根据经验,这块光斑可能是唾液、精斑或女性阴道分泌物的痕迹,虽然不能确定,却聊胜于无,这件沙发无法拆卸,我们只好把它整体搬到车上,运回警队检验。 ??当晚23时。 ??在显微镜下观察沙发上的光斑时,我惊喜得禁不住叫出声来:这块经过擦拭的斑痕在显微镜下呈现有精子和阴道上皮细胞,可以确定为男女性交时遗留的混合斑,它的物证价值远远超出我之前的保守估计。 ??两眼红得像兔子的沈恕被我的叫声吸引过来,俯在显微镜上方,似乎也想探头过来观察。我知道他看不懂,不忍心让他猜哑谜,连忙汇报了观察到的结果。沈恕的眼睛里闪现出希冀的亮色,说:“经过这么长时间,还能确认是谁留下的痕迹吗?”我说:“没问题,我们有许卫东和孙宝宝的dna样本,比对后就可以确认是不是他俩的体液。” ??在室温条件下,男女混合体液的保存时间只要不超过七个月,都可以进行dna检测。而我们在许卫东家的沙发上取到的样本,遗留时间刚好半年。 ??也许如俗语所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也许是许卫东运气不佳,也许冥冥中真的有一种力量在保障“邪不胜正”的人间秩序,dna比对结果显示,这份男女混合体液样本正是许卫东和孙宝宝留下来的,足可以证明两人之间存在奸情,也推翻了强鹏在法庭上言之凿凿的“两人是纯洁义父女关系”的辩词。 ??在许卫东占尽上风、眼看就要脱罪成功的情形下,案情发生了神奇逆转。警方发现他和孙宝宝半年前的混合体液已经有许多运气成分在内,而另外一个意外发现,则几乎可以说是天意,犯罪嫌疑人机关算尽,却终究算不出他的气数已尽。 ??8 ??2013年5月29日。晴。 ??楚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仍然是那个刑事审判庭,仍然是那几位主审法官、审判员、书记员,同一位公诉人、同一个被告,五天前的法庭场景重新上演。 ??唯一不同的是,这次法庭旁听席上的媒体人数更多,层次更高,还有许多来自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如楚原政法大学校长、松江省刑法协会主席、律协主席等人,都正装出庭,让法庭的气氛愈发肃穆而沉重。 ??许卫东头发灰白,神情沮丧,眼睛里闪着浑浊的泪光,萎靡地堆坐在被告席上,似乎又苍老了些。 ??强鹏端坐在律师席,自信写在脸上,充满志在必得的意味。许卫东则低垂着头,似乎在忏悔,又似乎心灰意冷,对判决结果满不在乎。 ??审判长张羽简单叙述了上次庭审情况,询问公诉方是否要补充证据,如果没有新的证据,法庭将宣布判决结果。 ??检方公诉人表示要补充证据。第一位出庭证人是楚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警官尔亮亮。他今天特别打扮过,穿一身新潮的黑色修身西装,刮了胡子,平时乱糟糟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居然还抹了点头油,有焕然一新的感觉,也显得充满自信。他向法庭出示了经侦支队的侦查结果:许卫东和孙宝宝在维京群岛联合拥有一家名为oriental trading group inc.(东方集团公司)的离岸公司,注册资本一千万美元,每年账户往来超过一亿美元,公司主要业务不明,有重大洗钱嫌疑。尔亮亮向法庭呈交了瑞士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 ??强鹏起身表示反对:“许卫东和孙宝宝的经济状况与本案无关。” ??尔亮亮一改平日嘻嘻哈哈的态度,慎重而严肃地说:“被告人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实际收入状况清清楚楚,他的代理律师也曾向法庭公示被告的财产,与他名下的实际资产有巨大差别。可以确认他在维京群岛拥有的巨额财富是非法所得,尤其是他和被害人孙宝宝联名拥有这些财富,证实二人之间存在利益往来和勾结,而被告也具有杀死被害人、独自侵吞财产的作案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