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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第5/5页)
腿,指挥杜逸群认真记录这个声音诉说的内容。事实上,据李有仁说,他的仪器里自带录音系统,而且具有智能辨识和保存录音的功能,一个世纪内不会因仪器磨损而丢失保存的文件。所以他让杜逸群做记录,不过是多一层见证而已。 ??杜逸群的表情比李有仁更加严肃和紧张,他的耳朵几乎贴在那个方方正正、亮亮晶晶、奇奇怪怪的盒子上,唯恐错过“冤魂”所说的每一个字。不过,在长达半个小时的“亡灵对话”中,冤魂只说了六个字而已,平均每两个字间隔五分钟:“秋——启——明——矿——随——中——” ??必须说,能把这六个字听清楚还是需要一些耐心的。杜逸群在半个小时内,保持着同一个姿势,一动不动地倾听,硬是一个字也没落下。只是他文化水平有限,字写得歪歪扭扭不说,认识的字也少,“矿”字写不上来,只好用拼音代替。写完这六个字,他出了一身透汗,貌似比抓捕逃犯还要辛苦。 ??沈恕盯着这歪歪斜斜的六个字直皱眉头,“秋启明矿随中,那是什么意思?”突然眼前一亮,“不是秋启明,一定是仇启明,那是省厅通缉的一名在逃嫌疑人的名字。” ??经核实,在省公安厅的内部网站上,确实有一个名叫仇启明的在逃嫌疑人,涉嫌入室盗窃,且犯罪数额巨大,是省厅挂牌通缉的b级逃犯。 ??省公安厅通缉的在逃嫌疑人何止百名,沈恕从未直接参与过这起案子的侦破工作,却仅凭几个字的发音就联想起其中一名并不特别引人注意的嫌疑人的名字,这样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让人由衷敬佩。 ??不过,如果这六个字确实是侦破“1·23大案”的关键线索,警方真的由此抓获犯罪嫌疑人,那么我的世界观将被彻底颠覆。以前我所深信不疑的、当作人生信条的那些观念和理想,都要重新认识,从头思考。 ??据公安厅内部网站记载,仇启明是邻省农村人,系家中独生子,父母均已过世,他今年刚满四十岁,无业。他从小就热衷打架斗殴,是村中一霸。及至成年,更是变本加厉,吃喝嫖赌、坑蒙拐骗,无恶不作,有过两次入狱经历。 ??不过在追逃网页的右侧,有几行醒目的黑体字注释:仇启明因犯有诈骗罪被邻省检方逮捕,现关押于大禹市景田监狱。 ??沈恕一拍桌子:“我们踏破铁鞋无觅处,原来他竟然关在邻省的监狱里。可也奇怪,我们不止一次查对过指纹库,怎么偏偏错过了仇启明的指纹?”如前所述,“1·23大案”的唯一线索就是几枚残缺不全的指纹,可是楚原警方多次将其与全国指纹库里储存的指纹进行对比,并未找到契合者。如果景田监狱因疏忽而未将仇启明的指纹输入指纹库,那可是重大的工作失误。 ??现在顾不上追究这件事,沈恕命杜逸群和冯可欣立即启程赶赴景田监狱,提审仇启明。 ??截至目前,没有人想通“矿随中”三个字的含义。莫非那是另一个人的名字——是仇启明的同案犯? ??7 ??2013年 9月10日。 ??大禹市景田监狱。 ??杜逸群和冯可欣对仇启明进行连夜突审,却说什么也撬不开他的嘴。侦查员们早预料到此行的困难:仇启明多次犯案蹲监,自然明白他所犯下的灭门重罪一旦落实,无论如何也逃不过死刑。但是如果他抵死不认,警方拿不到证据,就终究无法定他的罪。这种情形在杀人案中十分常见。 ??不过取得嫌疑人的口供并非突破此案的唯一途径,毕竟警方已经掌握了凶手留在现场的几枚指纹,虽然残缺不全,但是只要核对无误,足以成为落实仇启明杀人的铁证。 ??两名侦查员在提取仇启明的指纹时傻了眼:仇启明的十个手指头全是疤痕,皮破肉烂,殷红如血,那怪异情状让人禁不住倒吸一口冷气。 ??仇启明如实交代了他双手破损的原因。十几年前,他误偷了一个黑道头领的钱夹,偏巧钱夹里藏有那个黑道头领的犯罪证据,他得手后才知道闯了大祸,思来想去,无论潜逃或销毁都十分不妥,最终还是硬着头皮给人家还了回去。那个黑道头领还算仗义,虽然有把柄落在他手里,但他主动退赃,算是有诚意,就免去他三刀六洞的重刑,只让他把十指按在烧得通红的铁板上,待皮肉焦糊、深可见骨后拿下来。十根指头就算是毁了,而仇启明也痛得昏死过去。